根据学校关于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前沿交叉学院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0805J1 | 先进分离膜材料 | 3 |
拟招收研究生的教育教学依托我校先进分离膜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开展,研究生日常管理依托前沿交叉学院开展。先进分离膜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及研究生培养特色简介见附件1。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实际适当调整。
二、申请要求及流程
1.申请基本条件
(1)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3)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
(1)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院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2)提交材料
考生收到“推免服务系统”考核通知并同意后,须于2026年9月22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membrane@tiangong.edu.cn。
请将申请材料放在以“前沿交叉学院-先进分离膜材料-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将文件夹压缩为ZIP格式提交。要求所有上传的扫描文件内容清晰,并按照文件内容对文件名称进行重命名,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文件类型编号-文件名称”。
如:张三-1-身份证照片、张三-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等。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附件1)。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进行复核。材料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综合考核。
注:根据申请情况,学院可能会组织多批次综合考核。如有其他批次,具体安排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形式及时间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第一批综合考核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和专家提问等。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2)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其中,专业能力重点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志趣和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等。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为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70分。综合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低于60分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
五、拟录取
学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9月24日,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如有其他批次,具体安排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推免生,报考我院研究生进入综合考核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六、录取要求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202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2-83955297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83955016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3955010
天津工业大学前沿交叉学院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