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课题中期检查、合作交流及经费余款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1浏览次数:620


  

尊敬的各位开放课题负责人:

根据分离膜与膜过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规定,现将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及经费余款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请开放课题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

2、请开放课题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报告及论文、专利等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以电子版(含电子签名)形式发送至重点实验室邮箱membrane@tiangong.edu.cn

也可邮寄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联系人田磊(电话13902134013)。

3、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171230日。

4、逾期不交并无特殊情况说明者,将反馈给相关单位,并取消后期的经费资助。

二、合作交流

欢迎开放课题负责人及课题成员来重点实验室开展合作交流和研究工作,如样品制备、分析测试、课题组交流、学术报告等活动,重点实验室将根据开放课题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三、经费余款使用说明

用于课题成员来重点实验室开展科研与交流的开放课题经费余款,根据天津市平台项目要求,该部分经费须于20189月底前使用完毕;请各位开放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该部分经费逾期将被收回。

  

联系人:莫颖慧田磊

联系电话:022-8395529713902134013(田磊)

开放课题中期检查模板.doc